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编报资产年报,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为做好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向人大报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盘活资产存量,对单位申报确需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和购置审批程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起来,严把国有资产购置审批关口,不断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