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拨付中央防控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政策,拨付区内6户企业疫情防控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71万元,确保企业项目建设正常推进。
及时拨付部门工作经费。支持做好物资供应保障和应急监测,全力保障好疫情防控防治经费和政策落实,拨付东瓜镇、高新区各部门疫情防控经费28万,确保部门工作有序推进。
及时做好防控物资有效供给,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明确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位,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疫情物资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