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云南出台12条措施

  • 日期:2022年04月29日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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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12条政策措施》。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发展

(一)切实保障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夯实党的建设根基,切实肩负起经费保障责任,将基层党建工作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财政投入、党费补充、社会支持等多渠道党建经费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基层党建重点领域项目经费,重点支持党内集中教育、党内评选表彰、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智慧党建”建设及运行维护、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党建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

(二)支持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对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支持力度,从2021年7月起,按照抵边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每人每月1000元、抵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平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安排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抵边村(社区)党组织每年工作经费增加2万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保障。

二、完善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机制

(三)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云组通〔2022〕9号)要求,推行“大岗位制”后,村干部岗位补贴(含财政资金或集体资金保障的基本报酬、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参保补助等)原则上“正职”不低于4500元/月、“副职”不低于3500元/月、“委员”不低于2500元/月;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月,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的不低于700元/月。同时,根据《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云组发〔2018〕17号)要求,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从2022年至本届村“两委”任期结束,村干部报酬省级补助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省级补助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省财政根据各级财力情况,对村干部基本报酬部分分级分档进行统筹补助,补助比例为80%,其余20%由各州(市)、县(市、区)统筹安排。各地村干部岗位补贴水平达不到最低收入标准的,各级财政不作最后兜底。

(四)推动社区和机关乡镇工作人员待遇落实。按照《关于提高全省村(社区)干部补贴的通知》(云组通〔2015〕27号)要求,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省级按每社区5人、每人每月800元保障,其余部分由州(市)、县(市、区)统筹安排。在落实各项工资待遇政策方面,坚持注重向基层一线干部倾斜。推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待遇落实,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三、建立健全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五)保障村级组织(社区)运转经费。落实好中央关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相关要求,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政策措施,推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省级、州(市)予以适当补助,县(市、区)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抓好落实,保证村级组织(社区)正常运转。

(六)支持抵边村(社区)创建示范。强化抓党建促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从2022年起,对评为“云南省强边固防示范村”的抵边村(社区),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个村(社区)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村(社区)运转保障经费、边境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等。

四、支持基层加快发展促进综合治理

(七)大力支持提升边境治理能力。提升边境治理能力,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大力支持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完善财政保障配套制度机制,支持管好用好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设备,延伸拓展成果应用,推动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发挥更大作用。

(八)加强边境小康村建设。支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落实《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统筹保障方案》等要求,按每村3000万元的标准和“四不变”的原则保障资金需求,统筹各行业部门资金2021年、2022年落实到位,支持374个抵边村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

(九)深入实施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力争到2023年实现抵边行政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全覆盖,突出强边固防要求,围绕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需要,重点从建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水平4个方面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十)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重要补充,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按规定统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用于支持基层加快发展促进乡村治理。推进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紧紧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充分依托红色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五、加大支持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素质

(十一)大力支持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按照《云南省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试行)》(云厅字〔2021〕9号)精神,以培养政治明白人、致富带头人为目标,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县重点培训、乡镇兜底培训,每年全覆盖轮训村干部,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十二)加大对基层人才计划支持力度。支持“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大“选调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西部志愿者”等基层人才计划实施力度,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多种工作,逐步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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