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租房管理和退出机制,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2023年11月1日下午,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共同召开《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初稿)修订意见征求会。经双方研究商议,共提出10条修改意见建议,其中修改10条、新增3条、删除1条,为下一步《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出台和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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