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生态底色 谋百姓福祉——我州推进环保工作打造绿色楚雄
保护生态环境是民生之盼,也是民生之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特别是近五年来,生态文明理念在我州深入人心,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五年来,全州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354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24个。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89001.33公顷;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62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86所、州级绿色学校300所,省级绿色社区21个、州级绿色社区9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1个、州级环境教育基地6个。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截至2017年底,金沙江和元江两大水系河流在我州境内共15个水质监测断面和3个湖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河流地表水除西观桥考核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外,其余断面水质基本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6.7%;9县人民政府所在地19个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及以上标准,另外2个水源地达IV类标准;州人民政府所在地3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团山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除武定县城区声环境质量昼间为四级外,其余9县市城区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昼、夜间均为一至三级。楚雄市和武定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均为二级,其优良天数比例达均99%以上。其中,楚雄市是全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地区之一。
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推进水和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争取中央资金2575万元实施楚雄市九龙甸水库污染防治、2060万元实施青山嘴水库库区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推进,全州11座污水处理厂和10个垃圾处理场稳定运行;牟定9.41万吨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完毕,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和铬污染土壤修复等工程顺利实施,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正常运营。先后组织113户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主要污染物减排成绩斐然。五年来,全州共完成省级重点减排项目182个,项目完成率100%;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烧结脱硫等一批污染减排项目建成投运,一批落后产能被淘汰退市。全州累计建成运行10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11座,年处理污水4804万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0229吨、氨氮量1293吨;建成运行以填埋方式为主的垃圾处理场10个,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水质安全;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全州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25个,有使用密封放射源单位7个、32枚密封放射源(Ⅳ、Ⅴ类源),对25枚闲置放射源进行强制收贮,放射源使用单位办证率100%。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整治,认真调处环境污染纠纷。五年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2件、罚款890.87万元,关停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生产企业5户;受理环境污染投诉纠纷和信访2026件,调处率100%。
建设项目环评服务更加到位。成立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严把环保准入关。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依法审批,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烟草水源工程等民生基础建设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审批职能转变优化,将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的环评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州级审批的非生产类项目委托县市环保局组织验收。五年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476个,涉及项目总投资671.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