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领导分工。结合工作职责,对局室领导分管工作进行调整,健全完善主要领导掌握全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优化科室设置。结合财政管理需要,在原有四个科室的基础上,通过细化财政工作结构,新增两个科室,专项负责全区国资、采购及财政资金绩效评审工作,全面提升业务工作专业化。三是优化工作职责。取消区级代理记账业务,把财务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单位,并对照州、市财政部门,对科室职责进行重新调整,切实形成职责细化、专业突出、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四是优化人员配备。以优化人员结构为前提,对现有人员进行重新划分。除正式职工及聘用人员外,新增劳务派遣及公益性岗位4人,进一步增强工作灵活性。
财政局 马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