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自然资源领域多项立法列入规划

  • 日期:2018年09月13日 14:46
  • 来源:国土分局
  • 作者:王国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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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三类共计116件立法项目,其中一类立法项目69件、二类立法项目47件。自然资源领域的多项立法列入规划,如不动产登记法、土地管理法(修改)、房地产税法等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海洋基本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等被列为二类立法项目。

根据立法规划,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69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已通过;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编纂)、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证券法(修改)、耕地占用税法已提请审议;不动产登记法、土地管理法(修改)、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契税法、原子能法、森林法(修改)、数据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

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47件,列为第二类立法项目。包括了海洋基本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能源法、矿产资源法(修改)、草原法(修改)、国家公园法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草案。

第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立法规划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立法项目,陆地国界、生物安全方面的立法项目,湿地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方面的立法项目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转载自楚雄州国土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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