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新区国土分局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及时传达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上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对全区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矿山标识是否完整、有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对隐患突出的矿山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待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落实动态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按要求上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确保各类情况能够上报及时,处置迅速。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