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工商局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8]5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楚审改办发[2018]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楚雄州工商局取消的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作如下公告: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二、取消的备案事项(2项)
1、设立分公司备案。
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三、取消的其他事项(1项)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楚雄州工商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