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发出全州第一份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电商营业执照

  • 日期:2019年01月10日 15:18
  • 来源:工商分局
  • 作者:李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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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不折不扣执行上级优惠政策,不断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限制。根据2018年12月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精神及省、州相关会议要求,我局迅速组织窗口人员培训,积极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对仅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及居住证明、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即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登记。2019年1月9日,我局为565net必赢官方网泰品汇床上用品店(经营场所:微店电商平台https://weidian.com/s/763930644)颁发了营业执照,这也是我州颁发的第一份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电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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