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要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充分准备,有序应对,确保3月1日能使用新执照、新文书表格和新规范开展注册登记工作。
一是学习充分。为保障2月28日前按旧规范办理业务不受影响,3月1日后又能顺利“用新表、发新照”,登记窗口于2月28日晚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充分了解掌握此次换新内容,以便为申请人提供正确指导。此次调整,营业执照照面板式由竖版调整为横版;登记申请材料规范和文书表格进一步合并、精简、压缩。
二是对接及时。一旦发现问题,迅速对接上级询问请示,同时请技术人员全程提供技术支持,迅速解决一体化业务系统营业执照打印模块中涌现的问题。
通过努力,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在新照启用首日3月1日即发出10余份新版营业执照,做到新旧业务流畅衔接,服务群众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