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元宵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指挥部积极组织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古镇社区、伟光汇通公司等部门对古镇所有商铺发放《关于延迟各类市场主体恢复营业有关事项通告》。通告要求除药店、诊所、物流公司、农贸市场、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大于1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通讯(含广电)营业厅、银行等涉及民生的市场经营主体外,原定不早于2月9日前复工复产的时间一律推迟,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联防联控要求另行通告,在未接到具体复工复产复市时间通告之前,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和建筑工程不得擅自开工和开业。通过宣传,彝人古镇内各类市场主体及时知道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营业开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