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税务局“三心”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 日期:2020年07月14日 16:35
  • 来源:税务局
  • 作者:杨舒然 朱娜娜 马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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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异议申诉是指自然人纳税人发现其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有误或者其相关任职记录信息被冒用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发起异议处理申请,实现“指尖维权”。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发区税务局高效开展应对,既讲求效率,又务求扎实,在工作中确实做到应对及时“安心”、服务到位“暖心”、措施有力“定心”。

一是应对及时“安心”。采取动态监测+实时处理的应对模式,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申诉人手机APP端,让纳税人安心。严格按照每日实时监测,及时下发核实,2日处理完毕的异议处理工作要求,通过系统自动推送扣缴客户端和人工推送分局信息核查两手抓的方式,减少申诉人等待时间,应对效率大幅提高。企业对异议申诉自查整改完成后,及时回访申诉人,掌握申诉事项是否得到有效处理,确保申诉人顺利完成汇算。

二是服务到位“暖心”。采取“源头控管+任务兜底”的服务方式,从源头上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建立信任链条,切实解决申诉人身份被冒用、“被收入”、“被任职”等风险问题。在疑点数据核实过程中,以一条疑点数据的核实带动企业的全面自查,进一步降低企业被申诉的几率,减轻企业的应对负担和自然人的办税负担。对失联企业及风险企业做好“任务兜底”,对无法联系的被申诉企业,为维护申诉人的权益,及时删除申报信息。针对多次辅导后不改正的被申诉企业,及时认定为风险企业,采取限制发票发售及供应量,调低纳税信用等级评分等措施,降低征纳双方的税务风险,促进企业纳税遵从度的进一步提升。

三是措施有力“定心”。采取“严格执法+信用激励”的防控措施,有效巩固异议申诉成果,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纳税人定心。在异议申诉处理过程中,一旦查实申诉属实,及时约谈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调整账务、作出行政处罚等方式增加企业违法成本,督促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针对申诉不实的自然人,加大政策辅导力度和信用激励,避免再次出现不实申诉,切实构建清爽明白的个税汇算清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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