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选举要“立行”还得“管用”

  • 日期:2020年07月22日 15:30
  •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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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是为组织提供“给力尖兵”,为人民甄选“得力干将”,务必要以制度为遵循,确保选举的方方面面都能做到民主透明、合规合法,尤其要在“立行”上出狠招,在“管用”上发实功。

理论依据“立得住”。《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具有重要指示意义,同时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历经风霜洗礼,挺过寒冬烈日,踏过艰难险阻,迈过崎岖泥泞,依靠的是基层党组织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动员一切社会力量,贡献源源不断、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大抓基层导向,建强基层堡垒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理念得以贯彻、政治功能得以实现的“硬杠杠”。各级党委要把《条例》内涵领悟准确、把握到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把正确方向,以中央精神为“镜子”,以党的理论为“梳子”,带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对标对表学,不做“二愣子”,拒做“老糊涂”,充分明晰党内选举制度的价值所在和意义所指,确保选举工作有规可依、有理可循。

措施细则“行得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制定出高质量的制度规定,使其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善治的前提是善制,“行得通”才是“门路对”。完善推进基层党组织选举是践行党内民主的深刻体现,是发扬民主集中制的生动实践,是党中央切合当前形势,精准研判分析,因时而生、顺势而生、应运而生的科学制度。《条例》立足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从总则开始,就代表的产生、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实施、呈报审批到纪律监督为逻辑序列,分门别类作出了规定要求,精细化选举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规范化选举中的各种行为,以高标准、严要求、重质效追求制度施行的立体化、可视化和科学化,充分保障了党员干部正常参与选举工作的基本权利,确保了党内民主有序开展和行之有效。

制度执行“管得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硬道理在于管用。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环节,也是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具体实现方式。要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强化党性意识,就必须以实促行,严明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大抓基层强堡垒,把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巩固牢靠。全党现有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分布于各区域各战线,涉及范围大,覆盖面积广,差异性和多样性不言而喻,实施难度可想而知。重要时刻更需以制度为准绳,做到从严管理、以严提效,尤需明确:纪律约束不可不有,建章立制不可不遵,制度执行不可不管。要在实际选举中做足准备、加强监管,做到按规定办事、按程序行事,认真贯彻落实选举制度,良性有序开展选举工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制好“棋盘格”,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走好“关键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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