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市、开发区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分工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即“管集市”行动)。开发区共有农贸市场8个,自东向西分别为天河、一期、金莲花、富丽、聚祥、古镇、观音山、上樟村农贸市场,其中室内市场2个,棚顶市场6个,以上农贸市场共有2336个摊位,面积37000余平方米。其中,天河、一期、金莲花、观音山、上樟村5个农贸市场已通过商务部门达标验收,富丽、聚祥、古镇3个农贸市场商务部门下步将组织开展验收。分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抓落实,努力实现开发区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
一、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一是织分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爱国卫生运动的认识,凝聚职工积极主动投入到工作中。二是利用市场主体登记、市场检查、消费投诉调处等市场监管日常业务工作,向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整治工作,提高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整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指导8个农贸市场在显著公示市场管理制度136个,制作《“管集市”专项行动公示牌》8块,在显著位置和活禽交易区制作悬挂“禁止售卖野生动物”标识牌32块,在市场主要出入口及垃圾集中存放区等卫生保洁重点区域张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楚雄市健康文明生活八条新风尚”宣传画35幅。
二、牵头履职,压实责任
一是压实分局人员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成立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行科(室)全面挂包农贸市场的通知》,将分局科(室)挂包到每个农贸市场,推动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二是压实市场主办方责任。召开辖区农贸市场主办方会议,组织学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的目标、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任务清单以书面形式发放到每个农贸市场主办方,要求农贸市场主办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存在问题就整改、不整改就关闭”的工作要求,督促市场完善配套设施、管理人员等,落实疫情防控、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要求。三是压实相关部门责任。结合楚雄市“创文创卫”工作,积极向区党委管委汇报并由区上统筹,抽调相关部门及东瓜镇工作人员,实行农贸市场管理专班工作制度;将《“管集市”专项行动公示牌》悬挂于每个农贸市场入口处,分别公示各农贸市场责任领导、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目标任务、监督部门电话等,做到分工明确、管理有效;由分局与区规划建设局牵头,区财政统一安排资金解决8个农贸市场共计11个洗手设施安装建设;联合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开发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东瓜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市场及其周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扔垃圾、乱停乱放、张贴广告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联合社区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对市场内外环境进行清扫、整治。
三、加强值守,长效监管
分局派出专人对市场进行蹲点值守,对挂包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检查整治,一是加强对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在市场显著位置和活禽交易区悬挂“禁止售卖野生动物”标识牌;二是指导督促市场内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三是加大卫生巡查力度,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措施,确保摊位环境卫生整洁,对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实施重点消杀,按照统一要求公示农残检测结果;四是分局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要求市场主办方限期整改,分局人员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分局职工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局在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中,共出动人员356人(次),清理无照经营59户,并通过手机APP现场办理执照;规范亮照经营98户;清理市场内占道、乱摆摊265户;拆除销售野生鳝鱼、牛蛙广告牌1块;清理误导性经营标语3条;制止市场内及周边车辆乱停乱放185余辆。在辖区内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清理整治中,出动人员455人(次),共检查市场主体6784户,清理无照经营45户,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及规范亮照经营18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