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开展禁止发布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 日期:2021年02月18日 17:36
  • 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 作者:贾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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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防止青少年吸烟,清除烟草广告对公众的误导和影响,州局开发区分局在辖区内开展禁止发布烟草广告专项整治。

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下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关于开展烟草广告整治的通知》,成立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各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对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含打火机)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电子信息等形式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等进行检查。

三是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开展专项检查。主要对城区主干道及沿路两侧、街区、烟草销售点、大型商场、车站、旅游景点、校园周边、集贸市场、LED屏、印刷品、打火机、店堂、柜台等广告进行查处。并要求宾馆、饭店、酒店、集贸市场、商城超市等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含有烟草广告的标语及宣传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禁烟广告宣传,增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广告主的守法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良好执法氛围。检查现场,向烟草制品销售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烟草广告的禁止性规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卫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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