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处置纪检干部问题线索254件 严防“灯下黑”

  • 日期:2018年08月06日 09:09
  • 来源: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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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将政治责任放在首位,从严从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绝对忠诚,工作上尽责担当,廉洁上严格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审查调查工作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树牢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类腐败问题和不良风气。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持久战,严防“灯下黑”。临沧市制定完善了《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文山州为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200人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对涉及本人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及时记录,实现对干部廉政情况的适时掌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扎密扎牢制度笼子,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按规定一查到底;对纪检监察干部确实违反纪律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上半年,云南省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300件,处置254件,查处违纪问题29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4人,问责3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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