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组织也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梳理和开展为民办实事的事项和内容,可有的党员干部却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小个体,且头无官帽、身无权利,只做点办公室的一般业务,为民做不了啥事。”有的干部简单认为“自己能力有限,只能随意梳理一两件,简单参与下就完事。”还有的梳理出了为民办事清单,却迟迟没有行动……若都这样,党史学习教育中提出的“办实事、开新局”只能成为空谈,要不得。党员干部个体虽能量有限,但每名干部都发出自身的“光热”凑在一起,并长期坚持下去,那将会爆发出无穷力量。
为民办事要落“细”。干部为民办事并非一定要干出什么丰功伟业、办得惊天动地,而需要的是切实为民着想的真心。可从群众很关心、有需求的细小问题聚焦,从柴米油盐、急难愁盼的小事入手,如:向服务对象宣传讲解党的政策知识,帮助挂钩服务村组的群众家庭调解矛盾纠纷,看望走访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甚至是耐心地为来办事人员解答多个疑问……“泰山不让土壤、河海不择细流”,细微处见真章,只要用心,从细微处着力,就能为民办事、办好事。
为民办实事要落“实”。“只为空言难感动,须将实意写殷勤”。群众是最实在的,他们不需要干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的承诺,需要的是实际为民办事的行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可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结合单位职能和个人职责与民众需求有效衔接,锁定服务对象,认真梳理可为民办理事项,制定行动计划、活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坚定意志付诸行动。在为民办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容易产生畏难心理。“困难像弹簧”,既然已经承诺为民办事就该守信于民、不能退缩,拿出“彼竭我盈”的斗志,将为民办实事的行动坚持到底、落实到底。
为民办实事要落“长”。干部为民办事不能干一两天、一两次就完事,群众不需要“面子工程”, 干部为民办事做的是民生工程,需要的是长期为民办事的情怀。我们党能行稳致远,关键是有一颗百年不变的为民初心,作为党的干部就要坚定传承党的“一心为民”情怀,坚持一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好一件事、一类事贵在坚持,干部为民办事要持续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工程,立足岗位,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每一天、每一次都办好社保变更登记、税费缴纳登记、低保名册核实,积极支持参与教育、医疗等事业改革,长期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送上关怀和温暖……只要党员干部一直胸怀为民之情,持之以恒扎实做好每件为民之事,就定能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办到群众心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