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植物蛋白产业园(一期植物蛋白超级工厂)建设项目(8万吨核桃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植物蛋白产业园(一期植物蛋白超级工厂)建设项目(8万吨核桃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经济开发区赵家湾桃园工业区赵家湾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0333.66万元。占地面积53282m2。项目建成后通过综合利用8万吨核桃干果,可产出1.5万吨低温冷榨核桃油、0.5万吨精炼核桃油、1.5万吨脱脂核桃蛋白粉、5000吨分离蛋白、1000吨蛋白肽。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包括:原料库、核桃脱壳车间、卸料分级间、核桃壳暂存库、核桃压榨车间、浸出车间、精炼/冷滤车间、核桃分离蛋白/冷粕车间、核桃蛋白肽车间、发油房/成品油罐区、成品包装/仓库区,辅助工程包括:锅炉房、办公楼、研发楼、机修间、污水处理、公厕、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清水池(生产用水池)等,公用工程包括:厂区供水、排水、供电、供热、消防、出入库及门卫室、机动车停车位、通讯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防治、废水防治、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置、绿化等。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核桃加工过程 |
粉尘 |
生产设备设计自带除尘设施,车间厂房拦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精炼车间脱臭过程 |
异味 |
车间封闭、设备自带捕集器捕集 |
/ |
浸出车间脱溶过程 |
有机废气 |
定期检查脱溶设备,确保容积冷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容积回收率。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燃天然气锅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产生的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的烟囱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要求 |
地表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 |
生产废水先经隔油池(不小于5m3)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m3/d)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团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总容积不少于5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团山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
生活污水 |
声环境 |
运行设备 |
噪声 |
设置减震基础、车间厂房隔声 |
东、西、北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南面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
运输车辆 |
噪声 |
低速行驶、禁止项目区鸣笛、尽量减少装卸机械的运作时间 |
固体废物 |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污泥、压榨工段油渣和杂质、浸出工段脱溶粕、精炼工段油脚、精炼工段产生的废白土、精炼工段过滤工艺产生杂质、精炼工段脱蜡工艺产生的油蜡、核桃壳。生活垃圾、废白土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沉淀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油渣、脱溶粕、油脚、过滤杂质、油蜡等生产固废作为饲料原料外售。机修间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公司老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设计绿化面积约为4793m2,主要布置于厂区四周。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磷酸:项目区设置专门的磷酸储罐,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储罐是否正常并保证磷酸不发生泄漏、滴漏;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磷酸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易(可)燃物、碱类、金属活性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运输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2)正己烷:项目浸出车间旁设置地下溶剂储罐,并对储罐区进行防渗处理,设置专门人员对储罐区进行巡检巡查,避免正己烷泄漏到外环境引发燃烧、爆炸事件。储罐区域要有禁火标志和防火 防 爆 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罐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储罐区及周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人员长期反复接触。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避免厂区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投入运行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