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庄甸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二期4#标准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预处理车间、提取车间、新建配套综合给水站、溶剂库。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期在现有标准厂房内进行装修改造,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扬尘、装修废气、设备噪声、建筑垃圾等。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废水(生产废水、设备冲洗水、实验室废水等)、废气(酒精废气、污水站恶臭等)、固废(一般性固废包括萃取残渣、滤渣、废反渗透滤膜;危险废物包括精馏残渣、化验室固废。生活垃圾包括办公垃圾。)和噪声。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环保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庄甸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二期4#标准厂房
联系人:段总
联系方式:13577818390
邮箱:87769612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博远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五华区海源中路1666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5877972241;
电子邮件:8253422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s7zLFrJ6vR_aCsF3fWxUw,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