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高开管通〔2022〕4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局(室、所、中心),东瓜镇人民政府,各区属国有企业:
《565net必赢官方网安置小区违法违规建筑行政处罚实施意见》和《565net必赢官方网安置小区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高新区2021年第20次党工委会议和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65net必赢官方网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565net必赢官方网安置小区违法违规建筑行政处罚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规划区范围内居民自建房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本着尊重历史、妥善处理违法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面对现实的原则,结合565net必赢官方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不断提高违法建设成本,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在符合城市规划实施条件下,对高新区规划区范围内居民自建房违法建筑进行整治。
二、整治范围
565net必赢官方网城市规划区内安置小区、宗地自建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违法违规建筑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进行处置。
三、职责分工
565net必赢官方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协作配合、依法处置的原则。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东瓜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65net必赢官方网城市规划区内安置小区、宗地自建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从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违法事实认定组,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或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书面认定处置意见。
(二)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根据违法事实认定组出具的书面认定处置意见,在社区、居民小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依法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三)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后,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对符合法律规定可申请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形依法给予补办。
四、处罚标准
(一)高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安置小区、宗地自建房,房屋层数未超过7层、经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鉴定达到A或B级的建筑,具有以下违法情形的,由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可申请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1.未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不侵占公共空间的;
2.房屋因灾灭失、危房等特殊原因,在原来宅基地上超出原高度、面积重建的;
3.未经审批以房屋改建或维修名义实施整体拆建,未改变原高度、面积的;
4.拆除该违法建筑可能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拆除该违法建筑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的;
6.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1.房屋层数超过7层的;
2.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3.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
五、违法建设当事人需提交资料
(一)书面申请;
(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
(三)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四)建设工程造价评估报告;
(五)房屋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七)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关要求
(一)违法建筑经依法处罚后,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按法定程序给予补办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二)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颁布实施之后新增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565net必赢官方网安置小区违法违规建筑
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的通知》《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加强房屋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严禁私搭乱建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高新区违法违规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565net必赢官方网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教育、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常态巡视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违法建设成本,消化存量违法违规建筑,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建筑。在符合城市规划实施条件下,对高新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进行整治。
二、整治范围
565net必赢官方网城市规划区内安置小区、宗地自建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违法违规建筑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进行处置。
三、整治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三)《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四、职责分工
565net必赢官方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协作配合、依法处置的原则。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东瓜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65net必赢官方网城市规划区内安置小区、宗地自建房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处置工作。在此基础上组建综合协调组等十二个工作组负责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整治的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牵头,开展综合协调及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统筹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
(二)法律保障组: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法制科牵头,召集律师事务所配合,东瓜镇司法所参与,为高新区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涉诉案件法律保障。
(三)纪检监察组:由楚雄市纪委监委派驻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牵头,把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纳入党纪政纪督查事项,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内容之一;负责对高新区国家公职人员有违法违规建设、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等行为且不主动自行拆除的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改正。若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由楚雄市纪委派驻高新区纪检监察组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负责在整治工作中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追究其责任,对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全程专项督查。
(四)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事实认定组:从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东瓜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违法事实认定组,对违法违规建筑事实进行认定,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五)案件执法组:由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瓜镇人民政府进行查处。
(六)强制执行组:高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由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强制权。镇、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由东瓜镇人民政府负责行使行政强制权。供电部门负责强制拆除现场的断电工作,供水部门负责强制拆除现场的断水工作。
(七)信访维稳组: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法制科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小区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做好有关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疏导上访人员,化解矛盾。
(八)安全保卫组:由高新区派出所牵头,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对在拆除过程中妨碍阻挠、聚众闹事、围攻殴打工作人员等不法行为予以处理和严厉打击,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九)后勤保障组: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负责违法违规建筑整治日常工作的后勤保障。
(十)成果巩固管理组: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违法违规建筑整治拆除后的日常监管及巡查,确保违法违规建筑零增量。
(十一)宣传动员组: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牵头,高新区各部门配合,负责起草发布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政府报告,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舆情监控、氛围营造、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组:由高新区综合管理部牵头,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瓜镇人民政府、律师事务所参加,负责对不服从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决定的违法违规建设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做好复议答复或诉讼应诉等工作。
五、处置流程
(一)从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瓜镇人民政府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违法事实认定组,违法事实认定组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或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书面认定处置意见。
(二)高新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根据违法事实认定组出具的书面认定处置意见,在社区、居民小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依法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三)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对经行政处罚后且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申请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依法补办。
六、处置程序
(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东瓜镇人民政府作出违法违规建筑处置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违法建筑处置决定应当载明相关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不服从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并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决定后,应当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东瓜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或者申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楚雄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东瓜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建筑当事人承担。
(四)当事人不自行拆除或者申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行为符合法定履行条件的,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东瓜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但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法违规建筑依法应当予以强制拆除的,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东瓜镇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强制拆除实施时间、相关依据、违法违规建筑内财物搬离期限等内容的强制拆除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强制拆除公告应当在违法违规建筑及其周围粘贴,也可以通过同时在新闻媒体发布。
(六)当事人未在强制拆除公告期限内搬离违法违规建筑内财物的,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东瓜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将财务登记造册,运送他处存放,并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领取产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东瓜镇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含代履行)违法违规建筑,应当制作笔录,并拍照和录音、录像,并附卷保存。
(八)无法确定违法违规建筑所有权人的,除应当在违法违规建筑及其周围粘贴强制拆除公告,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东瓜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督促违法违规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满仍无法确定的,由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东瓜镇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或者没收。
(九)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东瓜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处置违法违规建筑时,应当由2人以上执法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七、监督执纪
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拆除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所有治理拆除资料的收集、归档、备案。
(一)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东瓜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置对违法违规建筑的举报事项。
(二)东瓜镇人民政府、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或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违规建筑未依法处置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2.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建设施工、装修、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电视、办理生产经营场所相关证件等手续的;
3.违反本规定,居住有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建设,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制止和上报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及时对违法建(构)筑物建设停水、停电的;
4.对违法违规建筑办理房产登记、变更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或者为投入经营使用的违法违规建筑核发相关证照的;
5.违反法定程序处置违法建筑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三)对重点地区再次摸底调查并进行查处。重点是州市县公务员小区和别墅区,摸底调查细化到违法户主姓名、工作单位、职级。凡涉违户主是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党性作担保,帽子作抵押”,带头拆违治违。
(四)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者申请拆除、阻碍依法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有权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五)阻碍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