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通过本站将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建设名称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产品特点
(1)建设内容:主要租赁庄甸医药工业园区原有的4#标准化厂房,改造后建设一条年产10t的大麻二酚生产线,包括粗制车间、精制车间、辅助建设用房等。
(2)产品方案:年生产大麻二酚10t。
3)建设地点: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庄甸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二期4#标准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瑜玮
电话:13795263242
通信地址:云南省楚经济开发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121511970@q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东海
电话:0871-6739617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96号昆工创业科技园B栋9312-9317室
电子邮箱:2639044614@qq.com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2)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3)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也可以通过邮箱:121511970@qq.com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应。
特此公示!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