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
三、项目基本情况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租赁云南省楚雄州经济开发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二期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建设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
2020年11月16日,楚雄市公安局出具了“关于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筹办工业大麻加工的批复”楚市公函[2020]45号(附件3),同意项目开展前期的筹建工作。项目已于2021年01月07日取得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1-532303-99-05-753803。
四、项目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
(1)生活污水依托办公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生产废水经厂区共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通过大气环境影响估算,本项目在正常运作情况下,项目排放的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对场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经过隔声、消声、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后,经影响预测,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标准限值,总体上项目噪声对厂界外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定时收集后送垃圾收集点,再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机油、废层析树脂
废机油、废层析树脂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3)药渣、分拣杂质、布袋除尘灰、废RO膜
药渣、分拣杂质、布袋除尘灰、废RO膜收集后分类委托处理单位处理。
5)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方式
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拨打电话0871-67396179或发邮件至E-mail:2639044614@qq.com索取。
六、意见征求稿的网络链接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意见征求稿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于环评爱好者网站(http://www.eiafans.com/thread-1412605-1-1.html)查阅意见征求稿。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提出对报告书中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补充及改进之处,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也可以通过邮箱:121511970@qq.com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瑜玮
电话:13795263242
电子邮箱:121511970@qq.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经济开发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
2)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东海
电话:0871-67396179
邮箱:2639044614@qq.Com
九、公众提出书面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矢光昀恒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