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有色”)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最终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确认稿为准),并进行了有关承诺。现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公示,接受大众监督。
委托公示单位: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878-3398052,15887779457
附件:1.《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
2.《减排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