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高原粳稻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18年08月03日 10:23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赵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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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楚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高原粳稻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楚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开发区赵家湾生物产业区(绿色食品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1666.00m2,总建筑面积为12171.78m2。项目建设1条大米加工生产线,1条米线/饵丝生产线,1条豆制品生产线,1条菜籽油加工生产线,年产优质米5万t/a、米线1万t/a、饵丝2万t/a、豆制品1.5万t/a、食用菜籽油1万t/a。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9600万,环保投资约为237.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扬尘

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禁止高空抛洒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施工机械、运输设备

尾气

自由扩散、空气稀释

对环境影响小


综合楼装修

装修废气

使用水性涂料,自然扩散

对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

大米加工车间

颗粒物

经集气系统+高压脉冲布筒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二级标准


食用油加工车间

脱臭废气

脂肪酸捕集器对其捕集后少量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

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油烟净化去除率不小于7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米线/饵丝加工车间、豆制品加工车间、菜籽柏库、污水处理站

异味

米线/饵丝加工车间、豆制品加工车间:每日冲洗车间地面,米线/饵丝废料及豆制品加工豆渣采用塑料桶收集,废料、豆渣及沉淀池污泥每日清运。

菜籽柏库:菜籽柏采用塑料桶收集,并置于菜籽柏库加盖密封,每日清运。

生产废水处理站:定期清掏。

对外环境影响小


施工期

施工人员

SS

项目西南角设置1个沉淀池(6m3),晴天收集施工废水,雨天收集初期雨水,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及晴天洒水降尘,经沉淀后的雨水可排入团山路延长线市政雨水管网,汇入龙川江

不降低周边地表水体水质功能


地表雨水径流

SS


营运期

生 活污水

COD、氨氮、SS、BOD5、动植物油

化粪池1个(10m3),隔油池1个(1m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B等级标准


生产废水

pH、COD、氨氮、SS、BOD5、动植物油

经预处理(沉淀池(25m3)、隔油池(20m3))+调节池(400m3)+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团山路延长线污水管网,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

场地开挖

土石方

分台阶建设,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

固废处置率为100%


建筑施工

建筑垃圾

约102.6t可回收利用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约153.9t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地点堆放


施工人员

生 活垃圾

设生 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期清运


旱厕粪便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营运期

大米加工

脉冲除尘器收尘

收集后出售给饲料生产企业

处置率为100%


谷糠

收集后出售给饲料生产企业


石子等杂物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包装废物

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米线/饵丝加工

米线/饵丝废料

收集后出售给饲料生产企业


包装废物

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豆制品加工

豆渣

收集暂存于冷库后,出售给饲料生产企业


包装固废

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食用菜籽油加工

菜籽柏

收集后出售给饲料生产企业


废白土

收集后与生 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皂脚

使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定期出售给有机肥加工厂


油脚等油渣混合物

使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定期出售给有机肥加工厂


包装废物

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检验

检验固废

高温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水处理

隔油池

废油脂

使用塑封袋封装后委托环卫部门一并清运


沉淀池

污泥

安排人员定时清掏,每日清运


污水处理站

污泥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机修

废机油、废润滑油等

机修车间内单独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员工生 活

生 活垃圾

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化粪池污泥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机械

设备噪声

合理布置施工机械、挡墙阻隔、基础减振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

机械设备

设备噪声

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设置减振基础,出入口设置减速带

团山路延长线道路边界20±5m范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达到3类标准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89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4276

楚雄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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