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开发区法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开发区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根据需要列席区党委、管委及其部门(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为区党委、管委及其部门(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区党委、管委及其部门(单位)的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及合同等;
(五)参与区党委、管委及其部门(单位)起草、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咨询论证;
(六)参与办理涉及管委会及其部门(单位)行政复议、诉讼、赔偿、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为区党委、管委及其部门(单位)化解信访矛盾、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按要求参与接访、劝返、调解等工作;
(八)为区党委、管委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参与区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九)参与区执法监督及执法案件评审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办理区党委、管委及区法律顾问机构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法律顾问受聘条件: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在政府行政部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年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注册地址在云南省。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开发区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9年1月11日前送至楚雄经开区(高新区)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许伟
电话:3397166 13577804500
(二)评审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将与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开发区法律顾问及助手的主要职责。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