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9〕5号)
本文转载自<科技教育司-通告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附件:1. 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
课题申报指南
2. 填写说明
3. 形式审查标准
4. 指南编写专家名单
5. 正式申报书模板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