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医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19年04月03日 09:25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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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医药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经济开发区庄甸医药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楚雄经济开发区庄甸医药园区内,项目拟建设6条中西医生产线,分别为年产10亿片片剂生产线一条,年产100吨颗粒剂生产线一条,年产2亿粒胶囊剂生产线一条,年产200吨散剂一条,丸剂(年产100吨散剂+100吨丸剂)生产线一条,年产1亿瓶酊剂生产线一条。项目拟建建设内容有办公楼、提取车间、酒精库、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公厕、门卫室、冷却塔等。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措施

(1)施工期废气: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尤其是干燥及大风天气加大洒水的频次和洒水量;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沿途物料泼洒。

(2)施工期噪声:本项目拟建的建设内容较少,拟采取施工期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加强对物料运输车辆管理,限速少鸣,尤其是进入楚雄市区和路过村庄、住宅区时,严禁鸣笛。

(3)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量较少,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道,不直接进入周边地表水。

(4)施工期固废:项目施工期无土石方外运;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出售给就近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按照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弃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乱扔乱弃。

二、运营期拟采取措施

(1)运营期废气:项目运营期于生产车间内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和中效过滤器,对粉尘除去效率较高,对外环境排放的粉尘极少;提取车间内设置乙醇回收塔,乙醇回收率大于99.8%,乙醇浓缩废气经回收塔回收后对外环境排放量极少;项目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化粪池异味逸散量较少,IC塔为密闭厌氧发酵塔,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脱硫处理后燃烧,沼气燃烧后产生二氧化碳和水,基本无恶臭;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的其余各池子地埋式封闭建设,减少异味气体的逸散量。

(2)运营期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拟采取pH调节+沉淀+IC厌氧+二级生化单元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拟采取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废水最终排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

(3)运营期噪声: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生产线主要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及辅助设施运行噪声,拟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垫、厂区围墙隔声等措施减缓噪声对所在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种类较多,产生的固废中中药材原料净选废料、切制废料尽量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中药罐提取药渣定期外售和供货商回收利用;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和产品包装固废定期外售;炒制辅料废麦麸售给有机肥料生产商综合利用的尽量综合利用,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河砂回收冷却后继续使用;除尘器收尘部分回用于生产线;部分尽量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100%,资源化综合利用率高。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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