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阳极炉清洁能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日期:2019年04月19日 08:46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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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开行审准决字〔2019〕4号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提出对《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阳极炉清洁能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根据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提交的《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阳极炉清洁能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开发区桃园冶金化工园区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内天然气调压装置及管道,并为2台固定式阳极炉各设置一套天然气富氧燃烧装置。其中燃气管道设计管径DN200,压力0.4MPa;天然气富氧燃烧装置包含控制阀组、PLC控制系统、工作站、烧嘴。还原用天然气的管道接口预留,待固定式反射炉使用天然气还原技术成熟后进行改造。本次改造不建设LNG站,只建设调压柜,保留原风扇磨煤机系统,作为阳极炉燃烧的备用系统,保障阳极炉不会因供气系统故障断天然气而停炉。项目建设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保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施工中及运行期,必须落实项目设计及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设置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二)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降低噪声污染。

(三)运行期

1.烟气治理沿用现有的重力除尘、水冷沉降除尘后,汇集进入一个布袋除尘器除尘,最终将废气引入制酸系统,经脱硫后通过制酸尾气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70m,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现有阳极炉废气排放口作为事故排放口(排气筒高度80m)。

2.运行期应定期检查各类设备,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三、本批复未尽事宜按《报告表》执行。

四、项目建设中,应确保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及时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现场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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