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 日期:2019年08月30日 15:45
  • 来源:党政办公室
  • 作者:冯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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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开管函〔2019〕16号

杨红英代表:

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已交由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出台,楚雄州物业管理办法即将制定,这对加强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同时,云南省将启用物业行业信用评价平台,重点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行为监管。另一方面,楚雄市正积极探索小区物业选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行公开招投标。若该办法实施,将从源头上阻断不良物业公司的利益输送渠道,从而实现行业良性竞争。楚雄开发区将不断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社区的主体责任,规划建设部门将积极加强配合指导,努力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感谢您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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