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楚开管函〔2019〕36号
张青、陆国艳2位代表:
你们关于“加大对源江路沿路占道经营管理问题”的建议(州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7号),已交由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需要,将占道经营行为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的重点,采用巡查和守点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路段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同时,积极整合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断强化日常排查、监管和教育,全力做好重点路段的交通引导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占道经营行为,确保源江路等路段的交通畅通。
感谢你们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