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0年04月09日 09:41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晓莹
  • 关注:

楚开行审准决字〔2020〕14号

当事人: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612423880T

法定代表人:揭云洪

住所(经营场所):南昌县武阳镇武阳街107号

当事人于2020年4月1日通过电话向我局反映该公司身份被冒用办理分公司登记,并于4月3日提交相应材料,请我局撤销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设立登记。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刘天祥于2020年3月24日以委托代理人、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取得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设立登记。设立时向我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样式与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县市场监管局事后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该公司印章样式不一致,可认定刘天祥向我局提交的设立申请材料中加盖的印章不真实。

刘天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于2020年4月9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撤销2020年3月24日办理的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楚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9日

上一条:楚雄州任我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刘天祥(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涉嫌冒用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身份登记的公示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