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有色铜冶炼环集烟气综合回收利用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0年05月26日 09:46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彦华
  • 关注:

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滇中有色铜冶炼环集烟气综合回收利用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滇中有色铜冶炼环集烟气综合回收利用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开发区程家坝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2400m2,项目布置在滇中有色公司厂内原18万吨硫酸系统干吸工段场地内,未新征用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建设环集烟气处理系统,年平均处理环境烟气量300000Nm3/h,年最大处理环境烟气量350000Nm3/h。对艾萨炉及电炉顶烟罩、转炉烟罩及艾萨炉排放口进行收集点排烟罩改造;新增阳极炉进料口和放渣口环集烟气收集点、转炉渣浇铸收集点及转炉、阳极炉厂房顶部收集点,并新增收尘管道;增设布袋除尘器。对上述除尘后烟气进行除尘脱硫,处理由新建70m高、内径2.2m的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运输、施工、堆放

扬尘

洒水降尘、堆放物料覆盖、密闭运输

随施工的完成而结束,对外环境影响小

尾气

运营期

环集烟气

SO2、颗粒物、氟化物、铅、砷、汞、硫酸雾等

经环集布袋除尘器+离子液脱硫后经高70m、内径2.2m的排气筒排放

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要求

施工期

施工场地

生 活

污 水

依托滇中有色办公区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

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排至市政排水管道,送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废水

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不外排

运营期

生产

电除雾器废水

前电除雾器,全部用作洗涤塔用水,不外排;后电除雾器,收集于胺回收装置后用作吸收塔补水

不外排

离子液再生系统废水

废水作为洗涤塔补水

不外排

除盐水制备废水

经原有生产废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冲渣

不外排

洗涤塔废水

废水经原有生产废水收集水池收集后用于渣缓冷

不外排

烟气脱硫循环废水

废水收集后用于冲渣

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

为含酸废水,有腐蚀性,依次送污酸处理站处理、深度处理站处理后作为全厂硫酸循环冷却水补水不外排

依托原有污酸处理站处理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间接排放标准后,送至废水深度处理站进行下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作为全厂硫酸循环冷却水补水不外排

办 公生 活

生 活

废 水

依托滇中有色办公区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

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排至市政排水管道,送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

施工期

施工场地

施工弃土

场地回填

处置率100%

建筑垃圾

可回收物资派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其余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生 活

垃圾

依托厂内原有生 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办 公生 活

生 活

垃圾

依托厂内原有生 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处置率100%

生产

粉尘

回用作为原料,不外排。

废离子树脂

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废活性炭

废液

更换出的离子液由厂家回收处置

噪声

施工期

施工设备

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

厂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6日

上一条:楚雄亿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下一条:光亮食品有限公司审批前公告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