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通告

  • 日期:2021年06月28日 16:09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王开荣
  • 关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2021年7月1日起,在565net必赢官方网辖区范围内,推行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时起,辖区范围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商事登记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商事登记申请人就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归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凭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申请登记,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归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特通告 如下:

一、承诺事项

市场主体(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涉及的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事项。

二、承诺方式

(一)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市场主体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市场主体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本承诺书由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在线完成电子验签。

(二)市场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三)市场主体申请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在“承诺人”处加盖公章。

(四)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市场主体加盖公章。

(五)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以上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承诺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具备与证明材料同等效力。

四、承诺要求

(一)承诺申报的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已持有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的使用证明材料。

(二)承诺申报的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的建筑,且符合消防、环保安全要求。

(三)承诺申报的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属于住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已经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已取得了相关批准手续。

(五)自觉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违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不实承诺责任

申请人自觉接受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因不实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以及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列入失信惩戒。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8日

上一条: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及管理的公告
下一条:565net必赢官方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公示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