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基金的管理使用行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楚雄市六举措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管。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业务经办、信息系统管理及财务经办流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基金财务控制无死角、无盲区,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社保基金风险。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收支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会计、出纳正常使用财务一体化系统处理帐务工作,帐务日清月结,各帐套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出纳、会计在一体化系统内按月对账,建立会计、出纳、开户银行、财政部门的定期对账报告制度,认真开展社保基金银行账户对账工作,对账结果填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类存款账户资金对账情况报表》,经社保、财政、银行三方签字确认后附上对账单、余额调节表等相关资料报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科存查,从基金收入、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出现挤占挪用。
三是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加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管。2017年11月楚雄市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的联网应用,通过监管系统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全过程进行网上实时监控、监督,动态了解掌握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有效化解了各项社保基金运行风险。为充分利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督工作水平,楚雄市安排专人负责监管系统的应用工作,每周至少一次登录系统开展基金预警信息核查工作,认真做好预警信息识别、分类、跟踪监督,按险种将各类预警信息下发各经办机构及时清理核查,做到疑点信息早发现、早核查、早防范,有效防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2018年上半年共核查处理预警信息27期。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管。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规定(暂行)》,成立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巡查发现问题除当场通报外,及时形成书面巡查报告书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报巡查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及时反馈给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改落实,确保日常巡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1至7月共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6次,发出巡查报告书18份。
五是加强法制教育,强化人员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
六是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管。加强群众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