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第二勘查院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康家田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英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董振吉 0878—3390415
附件: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康家田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英
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