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益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益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益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开发区滇中汽车城2号展厅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546.65m2,总建筑面积1746.65m2,租用已建成的房屋经改造、装修后作为经营场所。项目为一类修理厂,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维修工作,同时在项目区内进行喷漆、烤漆作业。维修车辆约2500车次/a。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清洁废水 |
SS |
项目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及工具清洗废水用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
不外排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过程 |
扬尘、焊接废气、燃油废气 |
封闭施工,将废气集中到室内,洒水降尘,通过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期 |
汽车 |
尾气 |
通过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焊接 |
烟尘 |
焊接废气排放量较小,通过大气稀释扩散。 |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相应的限值 |
打磨 |
粉尘 |
打磨机自带的无纺布袋吸尘器进行收集。 |
油漆 废气 |
有组织废气 |
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 |
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无组织废气 |
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 |
自然稀释扩散 |
固 体 废 弃 物 |
施工期 |
生活垃圾 |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工作人员每天运送至项目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
处置率达100% |
建筑垃圾 |
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
运营期 |
废旧零部件 |
分类收集于15m2的一般废物暂存间,能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包装固废 |
废砂纸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6个带盖垃圾收集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废电路板 |
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其中废机油委托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旧电池委托云南昊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
废电池 |
废旧油漆桶 |
粘有油漆的废手套 |
废过滤棉 |
废活性炭 |
废机油 |
废外线灯管 |
含油废手套 |
维修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手套混于生活垃圾共同处置。 |
噪声 |
施工期 |
机械噪声,汽车噪声 |
噪声 dB(A) |
间歇性噪声,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 |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运营期 |
设备噪声,汽车噪声、钣金敲击声 |
噪声 dB(A) |
空压机房墙体隔阻、车间墙体隔阻、距离衰减 |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30日